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委托,我公司将依法整体于2011年11月14日10时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街419号1105室(科技广场A座)对下列标的进行拍卖:
一、拍卖标的:大连宏益木化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大连市金州区中长街道金东路157号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金国用【2004】第0623010号、使用权面积8320平方米)和位于大连市金州区中长街道中长村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金国用【2007】第0623016号、使用权面积5382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共计十二处(其中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金单字第2004900293-2004900301号房屋共9处,总建筑面积为3708.44平方米;无证房屋3处,参考面积约为2340平方米)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标的物评估价合计为人民币875.81万元。
二、展示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11月4日
三、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11月11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613房间预交175万元竞买保证金(款项以到账为准,联系人:满女士;联系电话:0411-83775579。开户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账号:650882600145976)。交付保证金后,请于2011年11月11日17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街419号A座1105室)办理竞买手续
五、咨询电话:0411-39937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