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上饶市人民政府批准,上饶市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工业2011-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买地块概况
本次竞买工业2011-5号地块位于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乡朝阳二上线以东,东至待征地、南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饶市支队教导处、西至二上公路、北至待征地,出让土地面积18198平方米(27.297亩);
地块
编号 |
面积(㎡)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年)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保
证金(万元) |
首次
增价(万元) |
工业2011-5 |
18198 |
工业用地 |
50 |
≥1430 |
1.0~1.2 |
30%~35% |
≤20% |
310 |
70 |
≥4 |
备注:1、该地块竞买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和印花税;
2、开竣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建成
3、土地成交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二、竞买对象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所有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三、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及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竞买者须在2011年6月14日至2011年7月5日11时前到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法人、单位持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身份证明,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有关资料。
2、报名地点: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地址: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3、保证金交纳:凡有意竞买者应于2011年7月5日前到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所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中买后,所交保证金即转定金,抵算成交价款;未中买者,7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竞买成交后,中买者不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7月5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出让方式:本次拍卖采用增价竞买方式。
5、竞买时间:2011年7月6日15时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