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康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康乐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宗地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 金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2011-01 |
林业局杨木防腐厂 |
652.7(0.98亩) |
住宅 |
2-3 |
35%--40% |
≥35% |
6层 |
70 |
15万元 |
2011-02 |
水务电力局 |
1991.0
(2.99亩) |
商住 |
2-3 |
35%--45% |
20%--40% |
11层 |
50 |
300
万元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的办理
1、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持原件)。
2、2011-01宗地竞买保证金15万元;2011-02宗地竞买保证金300万元;资料费300元。
3、竞买人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向康乐县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3日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后,方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人自行对出让宗地进行现场踏勘。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11年5月3日17时(法定休息日除外,以竞买资格经审查合格并且竞买保证金足额进入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康乐县国土资源局
五、出让方式
以拍卖方式出让。
六、拍卖方式
1、拍卖时间:2011年5月4日10时;
2、拍卖地点:康乐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七、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康乐县支行
开户单位:康乐县国土资源局
账 号:27-347101040002725
联系地址:康乐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郭 霞 13919282686 苏国军 18793018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