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批准,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8日10时(星期四),在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30号好苑新海天酒店一楼福海厅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二、拍卖时间:2011年4月28日10时(星期四)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凡在十堰市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竞买行为,涉嫌违法用地未接受处罚前,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均不得申请竞买。
四、报名申请与资格审查:
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2日至2011年4月26日16时前,到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按指定的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16时。申请人名称与交款人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在2011年4月27日11时30分前由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予以确认。
五、拍卖文件获取:
本次拍卖出让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土地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26日前从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和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也可到十堰市国土储备中心(111室)和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查阅。
六、其他事项:
1、宗地范围内的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由竞得人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建。
2、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有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3、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包含耕地占用税、契税、拍卖佣金和土地登记费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本次拍卖会由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举办,申请人在申请时须交纳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履约保证金银行帐户见拍卖文件),竞得后按约定结算佣金。
5、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竞买人,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6、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需要组织现场踏勘的,请提前预约。
7、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8、廉租住房配套建设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1、出让人:十堰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7号
联系人:雷宇阳 杨 瑾
联系电话:0719-8102831
2、拍卖人: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17楼
联系人:黄文涛
联系电话:027-87318582 13317197799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
本市辖区内的竞买人须先到十堰市国土储备中心(111室)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单后再行转账;外地竞买人直接将竞买保证金缴入下列账户(也可事先与市国土储备中心联系并征得同意后,打入其它银行账户):
收款全称:十堰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湖北十堰建行五办
账 号:4200161600805000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