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乐土告字 [2009]14号
经乐都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青海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青国土资土[2002]41号)的规定及乐都县县城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乐都县国土资源局拟对位于乐都县碾伯镇河湾村编号为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揭牌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
五、竞买人可于
六、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
七、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都县国土资源局。
八、地块挂牌时间为: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本次成交价不包括契税。
(二)本次拟出让地块均为现状条件,竞买人可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勘。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四)竞买人必须严格按照城建规划要求开发建设,竞买人在获得竞买地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保证在3个月内开工建设,否则,将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五)乐都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动,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都县西关街
联系电话:0972-8633624
联 系 人:石自成 俞波
开户单位:青海省乐都县会计核算中心(国土局)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乐都县支行
帐 号:2806035509200029267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