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台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4月11日下午3时在天台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天台县宏鑫冲压件厂内的压力机、车床、钻床等19台机器设备,起拍价12万元,保证金2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2013年4月9日至10日下午4时止,标的莪园工业园区内。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人必须在2013年4月9日前缴纳保证金(开户行:天台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帐号:201000085674622)。并将缴款凭证送至天台法院开具收据,持法院收据、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4月10日前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拍卖结束,未中拍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采用增价拍卖形式,设保留价,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与标的相关的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6-88829331 88829352 监督:81309111(法院)83882419(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