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龙湾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3月15日15:30在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三楼八方拍卖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温州市大华皮革有限公司所有的存货,起拍价478万元。(案号2012-679,保证金50万)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3月14日下午4时整止报名、看样(工作时间),标的现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汇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龙湾农村合作银行科技支行,账号:201000026329795000001,至龙湾法院3010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后,再凭此收据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不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报名地点: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三楼八方拍卖公司。
注:①、上述标的设有保留价。②、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③、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④、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报名、登记时间、地点:1、温州报名:即日起至2013年3月14日下午5时止(工作时间),温州市瓯海区将军桥兴海路45号三楼;2、乐清报名:2013 年3月14日至3月15日上午10时止,乐清市国贸大酒店。
四、联系方式:0577-88866161 工商监督:89661259 龙湾法院:86555617
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温州市恒大拍卖行有限公司
温州汇丰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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