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3月8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
鸡笼50000个、热水锅炉1台、搅拌机1台、发电机组2台、变压器1台,
拍卖保留价:26.4845万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本次为第一次拍卖)。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13年3月5日-6日
地点:本公司和标的现场
拍卖会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恒信大厦7楼拍卖厅
三、特别说明:
1、参加竞买前,竞买人自行查验标的瑕疵,并认可标的物现状与现有手续资料现状,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于2012年3月7日11:00(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3万元缴至法院指定帐户(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苏家屯支行,户名:沈阳市苏家屯区财政国库收付中心,账号:0309010140940001563),并于2012年3月7日15:00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上述标的案件相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优先权人,请在拍卖前到法院办理优先购买权人确认手续,并于拍卖日到场,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4-22521192 15840465428 高先生
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8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89469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