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象山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3月11日下午2时在象山新光大酒店五楼会议室(建设路48号)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象山金仕堡健身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320号二至三楼的健身设备一批,详见拍卖清单,整体拍卖。起拍价:34万元,保证金:4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3月6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3年3月8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象山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宁波象山支行,账号:574903946010901)。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3年3月8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2013年3月11日下午1时30分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
四、联系方式:0574—87319000 0574—87267000(传真) 法院监督:0574-59182583 工商监督:0574-65763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