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依法对以下标的物(以现状包括瑕疵)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拍卖: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建筑钢材一批,参考价:2800元/吨,保证金:35万元。
二、拍卖标的时间、地点:定于2013年3月2日14时,在互联网上(网址:www.LP113.com)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存放地现场展示,竞买人可自行查看或由我司组织竞买人分批查看。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于2013年3月1日12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以本人名义缴至我司指定账户(户名:重庆思源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银行营业部,账号:190101040006005;以款项到达账户时间为准),并于2013年3月1日17时前持缴款凭证和有效证件到我司办理竞买手续方能获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特别说明:
1、标的以现状拍卖。
2、拍卖公司不保证标的的质量、数量、重量、完整性及可使用性等。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标的以委托人交付为准,若有出入成交单价、拍卖佣金不做调整。
3、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以转账方式缴款至我司指定账户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为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负责标的搬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拆除费、搬运费、运输费、过磅费等相关费用并负责整个搬运过程的人身、物资及设施等的安全责任。
5、成交后,由买受人负责将标的从存放地运至地磅房进行标的重量确认,并在《标的重量确认单》上签字认可,拍卖成交单价×标的重量=标的总价,拍卖人在《标的重量确认单》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扣除标的总价款及拍卖佣金后所剩余款退还至买受人账户;如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标的总价款和拍卖佣金,买受人需在《标的重量确认单》确认当日补足所欠余款,否则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可拒绝交付,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若未竞买成功,竞买人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凭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凭据到我司办理退回竞买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联系方式: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世贸大厦19-12 63723112 6374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