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2月19日10时30分在临沭县人民法院大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临沭街道办事处山里村村民委员会所有的山里村西矿泉水厂20年的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房屋、机器、设备、院落等资产一宗。据评估报告载:评估价:945000元,竞买保证金:18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注意事项:
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一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并于拍卖日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注:估价对象使用权包含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为205㎡,结构为混合和砖木,矿泉水生产设备一套和生产场地(约合3.8亩,其中泉地占0.6亩)。厂内生产矿泉水车间4间,东面三间为生活实用,南面两间为传达室,目前该水厂经营状况良好,矿泉水生产厂系工业用途。现水厂使用者在厂内新建厂房若干间,本次评估不含新建厂房使用权价值。
四、联系方式:0539-805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