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于2012年12月24日(星期一)下午3:30分,在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高原路63号平湖法庭一楼审判厅第一庭就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被执行人存放于富民工业区37、38栋威力王厂内的设备资产。(2012深龙法平执字第47号案)(12月18日下午2:30分到富民工业区威力王厂门口集合看样)
拍卖参考价:¥687640元,保证金:¥15万元
备注: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有意者,须于12月20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汇入(开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心城支行;保证金账号:024100040009680,并注明标的物案号),并于12月21日下午4时前本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到该行及我司办理保证金确认、登记手续(拍卖当天不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资料请联系我司索取。
联系地址:深圳市翠竹路1058号逸翠大厦2001室
联系人:陆先生、张小姐
电话:0755-25796061、13510878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