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时间:2012年12月14日10时30分
拍卖地点:沂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庭
拍卖标的:沂水县浓香花生油厂的机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花草树木等(评估报告中机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其它长期资产明细表中的财产:加油站中的加油机三台、发电机一台、油罐三个、线路灯具一套、低值易耗品中的写字台三张除外)。
展示时间及地点:上列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特别要求:
为防止竞买人竞得后交接搬迁过程造成其他破产财产丢失、损害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将竞买财产搬出,竞买人应当在竞买成功后,在拍卖价款之外另行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户名:沂水县浓香花生油厂管理人;账号:206504343514;开户行:中国银行沂水县支行),如造成丢失、损害管理人有权按照评估价从保证金中扣除;购买者应在管理人交付财产之日起二十日内将竞买财产全部运走,如超过期限,管理人每日从保证金扣除人民币2000元。
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个人竞买者请持身份证,单位竞买者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公章、法人章以及竞买保证金于拍卖日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参与竞买。(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三日内无息退还)
公司地址:兰山区沂蒙路189-1号天基大厦4楼(临沂宾馆对面)
联系电话:0539-8050505 80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