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集中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批号 |
标的物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标的物处集中看样 |
拍卖时间 |
被执 行人 |
1204110 |
存放于东莞市石龙镇大华广场三楼内的健身器材一批 |
61000 |
1.5 |
11月20日14时30分 |
2012年12月3日15时 |
李春野 |
展示时间:2012年11月19至22日
有意竞买者,批号1204109和1204110请于2012年11月23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其余批号请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执行局、南城法庭、松山湖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电话/传真:22495049、13433066149(郑小姐)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A区313室
收款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001778986059888888
开户行:东莞建行石龙支行
执行局:86101065 南城法庭:23198703、松山湖法庭:26622466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6101525 工商局举报电话:22337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