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台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09日下午2时30分在天台县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天台子杨特种胶带厂所有的平板硫化机3套、变压器1套、炼胶机1台、成型机1套,5吨行车1台,起拍价57.5万元,保证金6万元。
二、标的展示:公告日起至2012年11月08日止,本标的物现场。
三、注意事项:
参加竞拍者须于2012年11月07日前向天台法院缴纳保证金(户名: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201000085674622,开户行:天台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并将银行缴款凭证送至天台法院开具收据,再凭法院收据及身份证等(或传真至88831110预约)到椒江区星明路9号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截止2012年11月08日(工作时间)。未中拍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本次拍卖采取设保留价增价方式,应价高者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方能成交。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6-88971188 88297829 监督:83882419(工商) 81309111(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