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定市雄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11月5日上午10点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河北一和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以现场竞价方式公开进行拍卖,公告内容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机器设备:凹印机一台、分切机一台、大型热合机五台、小型热合机十台、裁刀一台、甩片机一台、喷粉机一台。拍卖保留价:161250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二、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2年11月2日下午4点(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交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雄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雄县支行;账号:532101040002977),并与2012年11月2日下午4点(法定工作日)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河北一和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所涉及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312-3188773 李楠
拍卖地址:保定市高开区朝阳北大街恒通财富中心二段十层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1360312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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