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集中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拍卖
编号 |
标的物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
(万元) |
保证金
截止时间 |
集中看
样时间 |
拍卖时间 |
被执行人 |
1234003 |
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社区内立式注塑机5台 |
33300 |
1 |
10月19日 |
10月16日
上午11时 |
10月24日下午3时30分 |
周金波 |
标的展示时间:10月16、17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保证金截止日期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帐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执行局、民二庭、樟木头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电话:18925796631 叶生
地址:东莞市东城南路东昇大厦508室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帐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
执行局、民二庭、樟木头法庭: 89808713、89808353、89808112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