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将于2012年9月13日下午3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拍卖厅公开拍卖:
批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物地点 |
被执行人 |
起拍价 |
保证金 |
看样时间 |
1203401 |
原材料及机器设备一批,粤S20183小货车一辆,粤S24508小汽车一辆 |
东莞市厚街镇溪头村 |
东莞欧风家具有限公司 |
305400元 |
60000元 |
9月5日上午10时在厚街东莞欧风家具公司门口集中 |
展示时间:2012年9月4日-5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9月10日下午17:00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缴纳,汇款单上须填写竞买人姓名和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承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和竞买人应为同一人。),付款人凭付款单据、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于拍卖当日到拍卖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与竞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日前5天,到厚街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3186435 13829222942(冯小姐) 公司传真:23180835
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收款账号:4400177910805300975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法庭电话:89889052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8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