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宁市人民法院的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8月24日15时在海宁市龙祥大酒店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剑杆织机16台、电子提花机16台等机器设备一批。参考价320万元,保证金50万元。(设有保留价)
二、标的展示:2012年8月21日-8月23日。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在拍卖日前将保证金汇入海宁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宁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华夏银行海宁支行;账号:4250200001819900001026),于2012年8月23日17时前携带有效证件(企业凭工商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章,个人凭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须出具相应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和银行交款凭证或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银行本票须到法院开具收据)到嘉兴市启蒙路59号办理竞买报名手续。详情参见竞买须知。保证金不计息。
注:与上述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本次拍卖会,如缺席,则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13515731155 13605736696 法院监督:0573-8701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