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7月5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浙江灵聪铜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及铜棒(具体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起拍价56万元,保证金5万元。(设保留价)
二、标的展示:公告日起至2012年7月4日(法定工作时间)止展示、报名。
三、注意事项:
参加竞拍者须向法院交纳保证金,持法院开具的保证金票据及有效证件(8号标的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到本公司(路桥区商海北街1号)办理报名手续;未中拍者三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交纳期限:公告日起至2012年7月3日(法定工作时间,到账为准)止。户名: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帐号:6321501201110010089。
注:采用增价拍卖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成交。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6-82532299 法院监督电话:82510719 工商监督电话:8243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