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2年7月5日下午3:30时在莞城区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集中拍卖中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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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号 |
标 的 物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集中看样时间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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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103 |
机器设备一批 |
72160 |
15000 |
22日下午3时在东莞厚街嘉华大酒店集中 |
东莞市厚街涌口印比雅五金制品厂 |
展示时间:6月21-22日
有意竞买者,请在6月29日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自行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大岭山法庭、厚街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2808899、22956711 欧小姐 传真:22802111
本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大朗街2号金朗大厦703
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00177910805300975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89333
法庭电话:89889968、89889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