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5月25日上午10:00时,第二次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武振华栽种租赁土地上的树苗{详见辽宁金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辽金资鉴报字[2011]第011号司法鉴定报告书}。标的物评估价合计为人民币2,246,660.00元。
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保证金为45万元人民币,支票以到账为准。账户名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610014400000220,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83775605)。交付保证金后,于2012年5月24日16:00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83775208。
*请武振华及相关权利人派代表参加拍卖会。
展示时间:2012年5月9日-24日(节假日除外)
展示地点:大连市金州区龙山路1号西山场地内
办理竞买手续及拍卖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民主广场8号船舶丽湾大酒店1001室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82636325、13904097935
本次拍卖信息可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