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15:30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集中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 
				 
					批号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被执行人  | 
			
				 
					看样时间及地点  | 
		
| 
				 
					1201607  | 
			
				 
					存放于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矮岗工业区第五排第二栋机器设备一批  | 
			
				 
					136600  | 
			
				 
					40000  | 
			
				 
					陈应彬  | 
			
				 
					5月3日下午3:30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 
		
	
	    展示时间:2012年5月3、4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5月7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帐日为准,逾期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拍卖当天到集中拍卖中心办理登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2330016  丁生15016869645 
	    传真:22333890
	    本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辉煌商务大厦七楼C区
	    账户名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银行帐号:4400177910805300975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虎门法庭电话:0769-89889709   
	    纪检监督电话:0769-8988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