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2年3月20日下午3:30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
批号 |
标的物 |
起拍价 (单位:元) |
保证金 (单位:元) |
被执行人 |
|
1252006 |
存放于东莞市常平镇金地利广场雨花西餐厅内的厨房设备及经营用品一批 |
65648 |
20000 |
张凡 |
上述标的房产均未办理房地产权证,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标的物的过户风险。标的物展示时间为2012年3月5日至6日,上午11:00在标的物现场集中看批号1252006标的。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3月14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执行局、常平法庭登记。
联系电话:23031133 13826971379陈生 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B701室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账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执行局电话:89808331、89808335、89808721
常平法庭电话:8980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