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司于2012年3月8日15: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拍卖集中中心公开拍卖:
序号 |
标的批号 |
标的 |
被执行人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集中看样时间/存放地址/备注 |
1 |
1154201 |
家用电器一批 |
李清顺 |
11172 |
3500 |
塘厦镇东方花园东荣阁7D房。2月21日11时集中。 |
展示时间:2012年2月20-21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2月29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拍卖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三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3032628 18926861616巫生
公司地址:东城中路南125号青龙城二楼F区1A号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
帐号:44001 77930 80530 03219
执行局电话:89808331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