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3月3日下午3点,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集中拍卖中心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1054110批号标的:存放于中堂镇东泊村内的加工设备一批;起拍价:78168元,保证金:15000元。
二、拍卖时间:2011年3月3日下午3点
三、展示时间:2011年2月21-22日
四、集中看样:2月22日下午3点在东泊村委门口集中
五、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2月28日前以汇款方式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汇款单上必须填写竞买人名称及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付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帐户名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帐号:44001778986059888888,开户银行:东莞建行石龙支行]。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刘金平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一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六、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A3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