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在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市集中拍卖中心拍卖以下标的物:
批号1102206
标的物名称 东莞市凤岗镇凤德岭村凤鸣路3号威意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一批
被执行人 赖伟聪
起拍价(元) 122850
保证金(元) 25000
展示时间 8月2日、3日
集中现场看样时间、地点 8月2日上午11时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拍卖时间 2011年8月12日上午11时分
有意竞买者,请于8月8日前将保证金汇入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自行到本公司办理登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清溪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二路20号 联系电话:22210668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帐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
银行办理缴款时间:星期一至五 早上:09:00-12:00,下午:14:00-17:00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法院纪检监察院电话:89808823
清溪法庭电话:89808007、89808013、89808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