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8月11日上午10时整在本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广州市白云区夏茅村夏茅大道8-10号商业楼内手扶电梯2台、中央空调1台,整体增价方式变卖处理【变卖价:69,615元,保证金:6,900元,案号:(2009)云法民执字第03083号】。
注意事项:意竞买者,请将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帐号:121768516018000146),汇款时必须注明案号,到账后携带汇款单据到法院办理代管款收据,凭代管款收据和身份证明等文件于2011年8月9日前到我司办理竞买资格核对手续,经法院批准后拍卖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白云法院监督电话:83008095。详情请向我公司咨询。
标的展示时间:2011年8月1、2日(请提前预约)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91号金悦大厦2座501室
联系电话:(020)84819298、84819295、13070272711(张生)、13926198233(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