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6月29日下午4点,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拍卖厅公开拍卖:
1101807批号标的:存放于东莞市清溪镇九乡村精辉塑胶制品厂内的机器设备一批;起拍价:429000元,保证金:8万元。(被执行人:刘建明、张铃梅)
展示时间:2011年6月20、21日。
看样时间:6月21日上午11点在九乡村委会门口集中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6月24日前以汇款方式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汇款单上必须填写竞买人名称及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付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请见本公告后于拍卖前五天自行清溪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传真: 23037738 13537178731 李生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A311室
户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账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
清溪法庭电话:89808007
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3
工商局举报电话:22337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