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一批拍卖
发布: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2-13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经本院同意,佛山市高明吉利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17年2月13日10时起至2017年2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佛山市高明吉利陶瓷有限公司生产设备一批。
上述设备整体拍卖,需买家自行拆卸。起拍价人民币1537500元,保证金人民币15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该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17年2月8日12时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延时出价功能。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竞买人的咨询(咨询电话:0757-82363119/83300103)。
2、标的物集中看样时间:2017年2月9日,(请于2月8日之前预约)
3、标的物集中看样地点:佛山市高明吉利陶瓷有限公司。
六、保证金及成交款项缴纳。
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2017年2月21日前由竞得者缴入佛山市高明吉利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银行账户(户名:佛山市高明吉利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兴业银行佛山石湾支行;账号:3920 3010 0100 243326),并注明“破产案号:(2016)粤0608民破1号;款项性质:拍卖尾款”。
七、风险提示。
1、竞买人竞拍前应向工商、税务、海关、安监、质监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质量、是否需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及相关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拍卖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备案变更手续费、权证费、保管费等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拖欠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应缴付的所有税费都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的数量、质量、运行情况等以交付时为准,标的物质量、使用风险等由买受人承担。若实际交付的标的物的数量、质量、运行情况等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本次拍卖成交价款均不作调整,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介绍》所附文件仅供参考。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有意竞拍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状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5、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若标的物需至相关部门办理备案变更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因标的物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尾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可上网查询。
2、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一月一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