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行定于2011年3月4日上午10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集中拍卖中心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凤岗官井头工业区原“华润万家家辉店”内一批设备及装修物,起拍价112200元,保证金3.5万元,被执行人:东莞市天业商贸有限公司。
二、拍卖时间:2011年3月4日上午10时
三、看样时间:2月22日上午10:30时在第三法院执行局门口集中
四、竞买登记: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保证金分别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账号:44001779308053003219,开户银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本行办理登记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执行局、清溪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六、本行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