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2月23日10:00在青岛市东海西路10号长安花园C座201室举行一批海关罚没物资拍卖。
一、拍卖标的:
二、拍卖时间:2011年2月23日10:00
三、展示时间:请与拍卖行联系
四、展示地点:青岛润海仓库、丹山仓库
五、注意事项:
1、海关拍卖货物以拍卖看样为准,海关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和品质,对其质量状况不作任何瑕疵担保,竞买者参与竞拍,视为已对拍卖标的的质量状况有充分了解,并愿承担相关责任。
2、拍卖货物以数量或重量为拍卖结算单位的,拍卖成交后提货时,以货物实际出库称重、点数为准(凡需称重的均按毛重计算);以“宗”为拍卖结算单位的,拍卖后提货时拍卖货物不计数量、件数及重量,以货物现状为准。
3、货物成交后必须于7个工作日内提货,逾期仓储费用自理。
4、竞买人可与相关拍卖企业协商采用电话委托竞买等拍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