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推土机、油罐拍卖
发布:辽宁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7-2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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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受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7月22日上午10时在本溪富虹国际饭店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铲车5台、推土机1台、油罐1个,起拍价:8.9万元(第一次拍卖)
二、展示时间:见报之日至7月21日
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6年7月21日11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2万元交至委托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法院,账号:06417201040000680,开户行:农业银行南芬支行营业部。汇款单注明:拍卖案号:拍卖(2016)0050号】并于7月21日前到我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拍卖单位报名登记地址:本溪富虹国际饭店
电 话:024-62221115
注:1、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日前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竞买手续,否则视其为放弃该权利。2、如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主张除退还保证金本金之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4—4366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