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批报废设备资产(永顺县)
标的名称:  |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批报废设备资产(永顺县)  |  ||
项目大类:  |   其它  |   地域:  |   湘西自治州  |  
项目编号:  |   1510760148  |   挂牌价格:  |   0.075/吨万元(人民币)  |  
首次登载报刊:  |     挂牌公告期:  |   2015-12-07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12-08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12-14  |  
标的所属行业:  | |||
项目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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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
我方拟将持有的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批报废设备资产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二、资产简况  |  ||
资产 公告 信息  |   地理位置  |   湖南省永顺县大坝乡龙永23标拌合场  |  
设备资产  |   本次资产转让的范围以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分公司龙永23标项目部现场指定为准,估计重量约240吨,实际重量以过磅为准。  |  |
重要 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拟转让标的均属废旧模板,不保证任何使用性能,以实物现状为准。 2、本次报废材料存放在永顺县大坝乡龙永23标拌合场,看货联系人李明安,电话:15207439854。 3、本次废旧模板过磅在转让方龙永高速23标项目部。任何一方对过磅重量有异议,可选择第三方地磅称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提议方承担。  |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资产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单价  |   人民币750元/吨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成交单价×240吨)。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成交单价×240吨预先支付交易价款(以下简称“预收价款”)。 转让标的过磅后,按过磅重量计算交易价款(以下简称“实际价款”)。如果实际价款低于预收价款,则转让方须退还受让方相应差额;如果实际价款高于预收价款,则受让方须向转让方补交相应差额。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按本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下述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长沙华兴支行 账号:4300 1520 0610 5250 0882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750元/吨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特别说明:意向受让方所进行的上述报价为转让标的成交单价。 3、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买人提完货后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无息退还给竞买人;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4、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受让方须承诺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搬移交付(因转让方原因时间顺延)。如逾期未完成,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收取总成交金额的1‰的场地占用费;如逾期60天内未完成转让标的搬移,转让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将转让标的无条件代为处置,处置所得款项在扣除场地占用等费后支付给受让方。 6、转让方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所在地进行移交),标的资产交付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模板搬移、拆卸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搬移过程中不能破坏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进行赔偿。 7、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8、该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物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和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一旦竞价成功,视同受让方现场已查勘了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情况全面知晓,同时对标的物存在的任何缺馅都能无条件接受。 9、本次转让资产为不含税价格,在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发票时,受让方须另行承担转让方应交纳的相应税费。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3万元  |  
交纳时间  |   2015年12月14日上午12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  |
四、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18376376-3  |  |
注册地(住所)  |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239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形式  |   董事会决议  |  |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单位名称  |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15年12月8日起至2015年12月14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点击报价) 定时报价阶段: 2015年12月8日09:00至2015年12月14日14:00 网络竞价定时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连续报价,连续报价时长为每轮应价时间2分钟。  |  |
发布媒体名称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蒋女士  |   0731-84178699 13100257552  |  |
陈先生  |   0731-8411939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