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1年1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三楼A座本公司拍卖厅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罗兰”四色印刷机一台。【案号:(2010)南法执字第522号】,保证金:5.4万元,参考价:54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1年1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时
三、展示时间:2011年1月17-18日
四、注意事项:
1、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和保证金缴款单(保证金须于1月19日下午4时前到账)等资料于1月19日下午5时前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办理不予确认竞买资格。
2、竞买人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逐笔存入(户名: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佛山南海城区支行;账号:2013019929200044363)。注:以上两个标的缴款单须注明金正翔第X期拍卖会、案号、标的名称,如没注明或注明不清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带*表示为佛山市两级人民法院委托标的物。
五、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三楼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