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等资产
标的名称: | 一批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等资产 | ||
项目大类: | 设备设施 | 地域: | 湘潭市 |
项目编号: | 1510760113 | 挂牌价格: | 452万元(人民币) |
首次登载报刊: | 潇湘晨报 | 挂牌公告期: | 2015-11-02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11-03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11-16 |
标的所属行业: |
项目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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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
我方拟将持有的一批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等资产公开整体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二、资产简况 | ||
资产 公告 信息 | 地理位置 |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302号 |
设备资产 | 以实物现状为准。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沃尔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15年7月31日 | |
资产评估结果 | 人民币451.69万元 | |
重要 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信息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5】第0495号)。 |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资产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452万元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此次资产处置主要为湘潭电机力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相关业务的资源整合,意向受让方应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质(防爆电气)并应拥有GB/T19001-2000 idt ISO 9001:2000质量管理工作体系认证证书;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按本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下述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长沙华兴支行 账号:4300 1520 0610 5250 0882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452万元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4、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本次交易转让方开具税率为4%的普通发票,不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资产移交: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受让方须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 2、该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物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和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3、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进行安装、调试,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所在地进行移交),标的资产交付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机器设备搬移、拆卸、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车辆过户要求: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车辆状况、环保标准、行驶里程、修理记录、事故及瑕疵及材料等),且愿意承担车辆因达不到国家有关要求而无法过户的风险。 2、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不办理退车)。 3、本次资产转让,受让方负责车辆过户等相关事宜,并承担全部税费。车辆过户相关费用(含补办材料)、更换牌号费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需补办)、车船税(如需补交)、尾气检测(如需办理)、违章(如欠缴)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须在提取车辆及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100万元 |
交纳时间 | 2015年11月16日上午12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 |
四、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湘潭电机力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71705457-5 | |
注册地(住所) | 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302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内部决策形式 |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3日起至2015年11月16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点击报价) 定时报价阶段: 2015年11月3日09:00至2015年11月16日14:00 网络竞价定时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连续报价,连续报价时长为每轮应价时间2分钟。 | |
发布媒体名称 |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 、《潇湘晨报》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蒋女士 | 0731-84178699 13100257552 | |
陈先生 | 0731-841193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