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13日10时至2015年11月13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2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纺机设备一批(详见附表)
评估价总额729.78228万元,起拍价:5838259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一日前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盐城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三日(双休日除外)止接受咨询、查阅评估报告,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为拍卖开始前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或与法院另行联系约定看样时间)。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物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江苏大宏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交付,竞买人自行拆卸、装运,费用自行承担。实际交付时,如清单中标明的机器、设备缺少,缺少部分的拍卖款予以退还,法院不承担利息。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第15日的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城南支行,账号:54045822454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盐城盐城兴阳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事务所盐兴三阳评报字(2015)第025号司法鉴定评估报告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5-69665717
监督电话:0515-69665926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