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一法院委托,本司定于2011年3月15日16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市集中拍卖中心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批号1100604,压粒机一套,起拍价111000元,保证金2万元。被执行人:东莞市东丰饲料厂、吴清伟。
二、拍卖时间:2011年3月15日16时
三、展示时间:2011年3月6、7日
四、集中看样:3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万江谷涌派出所门前集中
五、注意事项:
有意者,请于2011年3月10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下述拍卖保证金专户(收款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帐号:44001778986059888888,开户行:东莞市建行石龙支行),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自行到本公司办理登记。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南城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六、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南路39号A6幢三楼B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