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倩鹿企业公司存货及机器设备拍卖
发布: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1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8月10日10时至2015年8月10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本次变卖公告日期共 60 天,期间分三阶段进行,每一阶段的公告日期不得少于 15 天,每一阶段的最后一天为12小时集中竞价时间。)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福州倩鹿企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存货、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资产。详见变卖须知附件清单(注:清单仅供参考,变卖物件数量以现场展示的实物为准)。
起拍价:344万元,保证金:3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7月22日起至2015年8月7日17时止接受咨询(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搬运、拆卸及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8月17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马江支行 ,账号:410458389277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闽建友评报字第2014071号评估报告。
标的物咨询电话:0591-87306605,法院监督电话:0591-83682774,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34号。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