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1年1月6日下午3时30分在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集中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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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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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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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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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集中看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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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头金河村谭建明的机械设备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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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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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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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上午11时在樟木头法庭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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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于塘厦镇石潭埔工业区环市东路309号的机器设备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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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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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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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
上午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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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于黄江镇海通停车场的赣C54480车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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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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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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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上午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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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展示时间:12月27、28日
三、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请于12月30日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帐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四、特别说明: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执行局、樟木头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五、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南路东昇大厦508室
六、收 款 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帐 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 户 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