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15日10时至2015年4月15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福建天发革业有限公司厂房内的机器设备,具体清单如下:
福建三雄豪革业有限公司厂房内的机器设备清单 |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
1 | 台湾进口真空压花机 | 1台 | |
2 | 嘉兴牌压花机 | 3台 | |
3 | 三版印刷机 | 2台 | |
4 | 验纸机 | 2台 | |
5 | PVC干法生产线 | 2台 | |
6 | 搅拌机 | 8台 | |
7 | 自动搅料机 | 3台 | |
8 | 航车 | 6台 | |
9 | 简易航车 | 1台 | |
10 | 成品检查机 | 4台 | |
11 | 检革机 | 1台 | |
12 | 揉纹机 | 4台 | |
13 | 废水回收塔 | 2台 | |
14 | 开布机 | 2台 | |
15 | 储蓄罐 | 5台 | |
16 | 无锈铜储蓄罐 | 1台 | |
17 | 冷却机 | 1台 | |
18 | 玻璃钢冷却机 | 1台 | |
19 | 有机热载体炉 | 1台 | |
起拍价:95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4月12日起至2015年4月14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统一看样时间初定4月14日上午10时)。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及数量缺失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需另外缴纳搬运保证金20万元(需同拍卖余款一齐汇入法院账户,待搬运工作完成并确认未拍物品完好后退还搬运保证金),保证在搬运三雄豪有限公司厂房内的拍卖清单所列机器设备时,未拍物品的完好(不被搬走或损坏)
八、标的搬运费用、维修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九、标的物如需转让登记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搬运须另行组织时间进行,具体时间由霞浦县人民法院确定。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及搬运保证金在搬运前三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霞浦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 ,账号:100870930070010002)。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3-8853536 ,监督电话 0593-8631961
联系地址:福建省霞浦县松港街道灵佑路5号。
宁德市霞浦县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