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委党校设备转让
		    
			  发布:江苏产交所
			  拍卖时间:12-24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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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中共南京市浦口区委党校拥有的两台二手变压器转让  |  
   项目编号  |   SYCQ14048-JSZC14027-1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文件:浦口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   批准单位:南京市浦口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文号:浦国资批〔2014〕39号   批准日期:2014年8月4日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4年12月17日 挂牌终止日期: 2014年12月24日 首次挂牌日期:2014年8月21日  |  
   转让方名称  |   中共南京市浦口区委党校  |  
   标的物   概况  |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为华鹏牌树脂绝缘干式电力变压器(含风机)2台,现位于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79号,具体设备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实物状况以现状为准。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南京市浦口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浦价证认字[2014]065号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南京市浦口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评估基准日  |   2014年7月17日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98万元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本次转让标的物并对转让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本次转让标的为二手设备,受让方受让后对转让标的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本次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分拆。   四、本次转让标的移交以实际现状为准,不再过磅、清点,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易。   五、受让方须在付清成交价款后的10日内将转让标的移出,所涉及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逾期不能移出的,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六、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地为转让标的所在地。   本公告仅为本次产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权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  |  
   转让参考   价格  |   3.582万元  |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需承诺:   1、资金来源合法,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保证一次性付款;   2、本次收购行为不存在被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情形;   3、使用转让标的符合并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提出的受让申请,是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并完全接受转让标的现状下作出的受让申请。  |  
   备查文件  |   一、《浦口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浦国资批〔2014〕39号);   二、《浦口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明细表》;   三、《关于两台变压器价格的认证书》(浦价证认字[2014]065号)  |  
   其他说明  |   一、现场查看时间: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24日(不含节假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现场查看联系人:高先生(025-58182905)。   二、竞价方式:网络报价。   三、竞价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2014年12月24日17时前向交易所提交报名材料、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登录网络报价系统提交竞价申请。   (一)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报名材料(邮寄材料的报送时间,以寄出地邮局邮戳为准):   1.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法人)》(原件);   (3)《竞买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知悉并遵守竞价须知的承诺函》(原件);   (6)转让方认为竞买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2.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材料:   (1)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自然人)》(原件);   (3)《知悉并遵守竞价须知的承诺函》(原件);   (4)转让方认为竞买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交纳交易保证金: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汇至交易所银行账户,户名: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帐号:76490188000126370;开户行: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20号(以交易所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三)提交竞价申请:登录网络报价系统,注册竞买人账户,并提交转让标的竞价资格申请。   四、竞价开始时间:2014年12月29日9:00起(以网络报价系统实际开始时间为准)。   五、报价规则:   (一)本次竞价分为两个报价时段,即定时报价时段和连续报价时段。   (二)定时报价时段:   1. 转让标的定时报价开始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9:00,定时报价时长为24小时,至2014年12月30日9:00,转让标的结束定时报价。   2. 定时报价阶段最小加价额为0.001万元人民币,最高加价倍数为最小加价额的300倍。   (三)定时报价时段结束,自动转入连续报价时段,连续报价时段最小加价额为0.05万元人民币,最高加价倍数为最小加价额的300倍。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即视为放弃参与竞价:   (一)逾期未向交易所提交报名材料或所提交报名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二)逾期未向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逾期未登录网络报价系统提交转让标的竞价资格申请的;   (四)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七、意向受让方资格一经确认,即视为已知悉并完全接受本公告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中各项内容,了解并认可《成交合同》的全部内容,并愿意按照交易所竞价相关规则及程序参与竞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025-83163356  |  
   传真  |   025-83163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