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三峡集团闲置起重机转让
发布:北京产交所
拍卖时间:12-1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yxm
关注:
项目编号 GR2014BJ1000539-2(原编号:SW1407BJ00011-2)
转让申请与承诺
转让方名称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标的名称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台闲置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单梁龙门起重机)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4-02-28
资产评估值 90.300000(万元)
转让底价 81.90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4-12-02
挂牌截止日期 2014-12-15
机械设备
名 称 门座式起重机、单梁龙门起重机
所在地
规格型号 MQ4026、25T-30m
成新率(%) 15
计量单位
台 数 量 2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其他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签报处理单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24.57万元。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受让方须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签署《资产交接清单》。
4、自签订《资产交接清单》之日起,设备的保养、保管、安全及保卫、消防、现场管理等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本次标的资产转让均严格以资产现状交易,转让方不保证该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3%的交易服务费,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24.57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按照北交所网络竞价的程序和要求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或竞价服务费)的;⑤网络竞价规则中规定的竞买人违约的其他情况;⑥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本项目公告要约的。
处置方法
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会员机构名称
J0054 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会员联系人 杜佳
会员联系电话 010-63162966
北交所所属部门 中央单位业务四部
北交所联系人 刘晨
北交所联系电话 010-6629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