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兹定于2014年7月16日10时公开拍卖报废电力物资一批。
序号 | 标包 | 标的 | 保证金 | 拍卖方式 |
1 | 标包1 | 调控中心报废物资一批(DKSQ2014-02) | 13万元 | 现场拍卖 |
一、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 竞买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企业法人;
2. 竞买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3. 竞买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废旧物资(或金属)回收”等内容;
4. 竞买人须持广东省内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证书》,在深圳市注册的回收商可通过共享在工商部门的登记信息代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5.若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属下多家子公司、控股公司,只接受一家公司报名;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7月10日16时前向我司提交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需加盖公章);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三份,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三、有意竞买人需于2014年7月11日16时前将保证金(由竞买人对公账户汇出)汇款至我司帐户,以实到为准(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州市农行金鹰大厦支行,帐号:44-037101040002118)。
四、单一标包竞买人不足五家的,该标包撤回。
五、展示时间:2014年7月14、15日,存放地:白云仓库。
六、本次我司收取买受人佣金标准为:成交金额×2.28%
七、拍卖、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
电话:020-83276987、020-83809295 传真:020-8380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