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10年12月3日上午10时,依法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发电厂发电机组
二、展示时间:2010年11月26日----2010年11月30日
三、展示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登记: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及公司资质于2010年12月1日12:00 时前到我公司报名才有资格参加标的预展,有意竞买者应持参加标的预展证明于2010年12月2日12: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五、报名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
1、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联合体双方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其中哪一方为主办方,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接受命令、 负责合同的实施,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就该项目向业主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合作协议一并提交;
4、具有电力工程施工(专业)总成包二级以上资质或相应等级设备拆除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资质,且通过GB/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竞买;
7、进三年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书);
8、近三年至少成功拆除或安装过电厂的机组设备,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若有反馈意见,一并提供);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银行信誉等级证明;
10、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以上资质证件需提供原件审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联系电话: 0311-89279009 15512177560 /15512177561
传 真: 0311-87820116
联 系 人: 李女士 武先生
地 址: 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