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1年03月22日下午4:00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集中拍卖中心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1100601批号:存放在深圳大族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内的机器设备一批,起拍价:1050000元,保证金:21万元。被执行人:钟海燕、赵松桥。
二、拍卖时间:2011年03月22日下午4:00
三、看样时间:03月07-08日
四、集中看样:03月08日下午3:30在标的物处集中看样。
五、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于03月14日前将保证金汇入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收款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账号:44001778986059888888,开户行:东莞市建行石龙支行],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 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汇款单上须填写竞买人姓名及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应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拍卖现场登记。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到相应法庭登记。
六、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育华路华润广场C座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