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3月11日10时至2014年3月11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Ml6tcP&user_id=1927267408)进行第2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70台FA503型细纱机
起拍价:3974632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14年3月7日(含)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3月5日起至2014年3月7日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2014年3月7日15时至17时。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物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如存有一切拖欠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江苏宏发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内交付,竞买人自行拆卸、装运。竞拍设备为70台,实际交付时,根据案件标的额,超出标的额部分的设备不予交付,多支付的拍卖款予以退还,法院不承担利息。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3月16日(含)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城南支行,账号:54045822454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5-69665717
监督电话:0515-69665926
联系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府南路1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