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0年11月19日上午10:30时整在杭州市之江路768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众苑宾馆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缝纫设备、服装原料、半成品、成品、空调等设备资产一批,拍卖参考价人民币8.5万元,参拍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注:标的设有保留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拍卖成交。标的物交易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负。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0年11月17日下午4:00时止接受咨询、勘察标的物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凭有效证件于2010年11月17日前向指定账户(开户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帐号:75718100153439,开户行:杭州银行湖墅支行)交纳保证金后凭法院保证金收据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竞买手续,并递交密封的拍卖竞标书,竞标报价必须高于拍卖参考价,竞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拍卖参考价的,不具备竞买资格。保证金必须确保在拍卖会举行二日前(即2010年11月17日前)到达上述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充抵成交款;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0年11月18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四、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金鸡岭72号三楼
联系电话:0571-87857080 13486117677 孙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