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0年11月30日上午10时在广州市越秀区八旗二马路48号广东航运大厦1415室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夏茅村夏茅大道8-10号商业楼内手扶梯两台(浙江奥菱达),参考价109,725元,保证金1万元,中央空调一台(丰菱FLSG050A),参考价:29,505元,保证金:2900元。(2009)云法民执字第03083号
二、展示时间:2010年11月16、17日
三、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11月25日前到我司领取资料,并于2010年11月28日下午五时前将保证金交到以下帐户(以到账为准,须注明案号)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账号:121768516018000146,缴纳保证金后请携带缴纳保证金单据到法院办理代管款收据,凭代管款收据和身份证明等文件于11月29日下午五时前到我司办理竞买资格核对手续。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20-83295250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八旗二马路48号广东航运大厦14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