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9月4日9时30分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西门)多功能法庭进行公开司法拍卖:
拍卖标的:球磨机(1.8*4.5M)2套、磁选机(1.05*2.4M)1套、磁选机(0.9*1.8M)2套、地磅(120T)1套、水罐(10.5*2.9)1个、干选机(2.2*0.9)1套、120锤式破碎机(1.7*1.4)1套,起拍价总计:464228元(有保留价)。
报名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9号街坊215号
拍卖方式:密封竞价和公开竞价相结合
特别说明:1、竞买人须在参拍前认真查验标的及相关手续,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报名、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13年9月3日16:00时止,标的物所在地。 3、保证金:起拍价的30%。4、成交后,相关事项变更需买受人自行办理,所需所有税费和物品搬运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5、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6号文件的规定向拍卖公司缴纳佣金。
联系电话:13704728881
监督电话:0472-5105083